荔波县职业学校2023招生简章及招生条件要求
学校创建于1984年9月,原为荔波县职业学校...以下内容将详细介绍荔波县职业学校招生简章/招生简介和招生条件的介绍,希望对有意报考的考生提供参考。
荔波县职业学校简介学校成立于1984年9月,原为荔波县职业学校。 荔波县职业学校于1985年9月更名。 1988年更名为荔波县民族职业学校。 荔波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于2001年增设。 2002年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合格中等职业学校。 荔波县职业学校于2005年9月更名。同年11月,教育部升格为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。 荔波张江驾校成立于2008年6月。同年7月,经黔南州教育局批准,挂黔南旅游学校名牌,面向全州招生。 2009年1月,教育部确认为全国重点中等职业学校。
学校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,同时开展各种短期社会培训。实行一队四校合一(荔波县职业学校、荔波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、荔波张江驾校、黔南旅游学校)的管理模式。目前校园占地面积100亩,建筑面积1.2万平方米。中等职业教育学生1942人,短期社会培训学生1760人,就业率92%。现有教职工97人,专职教师82人,学士学位专职教师60人,高级职称13人,双师教师比例62%。有旅游服务与管理、酒店服务与管理、汽车运营与维修、电子电工、计算机技术应用、服装制造技术、农学、农业机械应用与维修四个普通专业。
荔波县职业学校教育实力
在办学过程中,学校始终坚持以德为本、以技为本、艰苦奋斗、乐观向上的校训,以家长满意、学生满意、社会满意、企业满意为主要目标,采用2+1、1+2、1.5+1.5等办学模式,与大中型企业、发达地区名校联合办学。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关心下,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,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,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 2006年被黔南州教育局评为中等职业学校先进单位; 2007年5月,教育部授予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实验基地。
同年9月,被人事部、教育部评为国家先进教育体系集体; 2008年10月,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司授予全国农村成人教育先进单位; 黔南州教育局于2008年12月被评为绿化先进学校,2008年被评为荔波县教育目标管理先进单位; 黔南州人民政府于2009年6月被评为劳务输出先进单位,同年12月,被县委、县政府评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集体综合治理。
学校发展目标: “十二五”期间,力争进入全国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,不断推进地方职业技术教育。
荔波县职业学校秋季招生计划:旅游服务与管理学制3年,100人;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3年,学生50人;计算机技术应用学制3年,50人。汽车驾驶维修专业学制3年,学生100人;服装生产技术专业学制3年,学生50人;电子电气工程学制3年,学生100人;农业学制3年,学生100人。农机应用与维修专业学制3年,招生人数50人。
学制学号专业名称
旅游服务和管理3年100人
酒店服务和管理3年50人
计算机技术应用3年50人
汽车驾驶和维护3年100人
服装制作过程3年50人
电子电工3年100人
农业专业3年100人
农机应用与维修3年50人
荔波县职业学校助学政策
1、启动资金:招生工作启动后,向A类学校发放3000元,向B类学校发放2000元作为招生启动资金。
二、招生奖: 1、完成招生任务80%以上的学校,每人奖励80元。 2.完成招生任务。每个学生奖励100元。
3、超额完成招生任务奖励:超额完成招生任务100%的学校,每超额奖励200元。
荔波县职业学校地址:荔波县其他半王村
荔波县职业学校简介
荔波县职业学校成立于1984年9月。 荔波县职业学校于1985年9月更名。 1988年更名为荔波县民族职业学校。 荔波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于2001年增设。
2002年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合格中等职业学校。 荔波县职业学校于2005年9月更名。同年11月,教育部升格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。
2008年6月,荔波张江驾校成立。同年7月,经黔南州教育局批准,挂黔南旅游学校名牌,全州招生。
2009年1月,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中等职业学校
学校。学校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,同时开展各种社会短期培训,实施 团队管理模式、四校合一(荔波县职业学校、荔波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、荔波樟江驾驶培训学校、黔南旅游学校)。专业名称 学费 住宿费
旅游服务与管理 800元/期 500元
酒店服务与管理 800元/期 500元
计算机技术应用 800元/期 500元
汽车驾驶和维修 800元/期 500元
服装制作工艺 800元/期 500元
电子电工 800元/期 500元
农业专业 免学费 500元
农业机械的应用与维护 免学费 500元
荔波县职业学校助学政策
1、启动资金:招生工作启动后,发给A类学校3000元,B类学校2000元作为启动资金。
2、招生奖:1、完成招生任务80%以上的学校,每学生奖励80元。2.完成招生任务。每学生奖励100元。
3、超额招生任务奖:超额招生100%的学校,每超额一名学生奖励学校200元。
荔波县职业学校奖学金政策
国家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努力学习,努力进取,全面发展道德、智力、身体、美丽,由中央政府设立奖学金,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。
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,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学习,努力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,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荔波县职业学校发展历程
在办学过程中,学校始终坚持以道德第一、技能第一、艰苦创业、乐观为校训,以家长、学生、社会、企业为主要目标,采用2+1、1+2、1.5+1.5等办学模式与发达地区大中型企业、名校联合办学。在各级领导的关注和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,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,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。
2006年被黔南教育局评为中等职业学校先进单位;2007年5月被教育部授予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德育实验基地,同年9月被人事部、教育部评为国家教育体系先进集体;2008年10月被教育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部授予国家农村成人教育先进单位;2008年12月被黔南教育局评为绿化先进学校,并于2008年获荔波县教育目标管理先进单位;2009年6月被黔南州人民政府评为劳务输出先进单位,同年12月被县委、县政府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集体。
荔波县职业学校始终以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己任,致力于培养多方面综合性技术人才。通过本文的介绍,我们相信各位报考者对学校招生条件有了详细的了解,希望广大学生能够按照招生流程规定,积极备考,争取录取成功。